下了班,拖著疲憊的身體上了捷運,手機滑開昨晚還沒逛完的購物網站,心裡響起「太累了!應該做點什麼安慰自己」的聲音,於是把想要的東西放入購物車、結帳!短短幾分鐘,下個月的薪水還沒入帳,開銷就已經支出。這樣的場景,你是否似曾相識?

最近我重新翻閱了《跟錢好好相處》一書,再次提醒我「錢不是目的,生活的姿態才是」。很多人總感嘆生活日復一日,工作好忙、生活好累,於是不停地靠消費來滿足自己,但這樣薪水一進一出的循環,只會讓自己好像一隻倉鼠,永遠在輪子裡不停奔跑,以為是努力生活,但其實只是在消耗自己。

書裡有一句話說,「我們不是在過『活』,而是在找『死』。」就是在形容這樣的倉鼠生活。

人生中的不滿足,很多時候是因為我們只看到缺了什麼,卻沒有看到我們已經擁有了什麼。作者 薇琪.魯賓(Vicki Robin)以及喬.杜明桂(Joe Dominguez)做了一個調查,也印證了這個道理。他們以問卷的方式詢問受訪者。

問題:要賺多少錢,你才會快樂?

幾乎每個人都回答:要比現在多50%。

問題:為目前的幸福打分數?(滿分5分)

幾乎都落在2分至3分之間。

作者將不同所得級距拆開來分析,發現他們的答案並無顯著差異。換句話說,所得高的族群並不比所得較低的族群快樂,而且多數人──不論收入如何,永遠覺得自己賺的不夠。除了作者的這個調查之外,過去也有一些研究或調查顯示,當富足到某個程度之後,更多的金錢就無法買到更多的快樂了。

確實,錢不是萬能,但沒錢萬萬不能,然而,我們也應該要知道,錢不是愈多愈好,只要富足即可。不過富足的前提是心態要轉變,如果總抱持著無窮無盡的慾望,那麼永遠不會快樂。當你努力工作、燃燒身體,只為了買「想要」而非「需要」的東西來填補慾望的無底洞,那真的不是在生活。

「人生真正值得羨慕的財富是『兼顧物質與心靈的美好生活』,而不是『多到花不完的錢』」書裡的這句話也讓我很有感。或許我們不必一直追求多賺50%的收入,更不必陷入無止盡的慾望迴圈。

真正重要的,是在生活中找到「足夠」的標準,並且學會珍惜當下已經擁有的東西。可以從幾個小地方開始:譬如,檢視家中的環境,找找是否有永遠塞在倉庫的雜物或庫存、每次購物前,分清楚「想要」與「需要」,思考是否已有功能相當的物品。在理財規畫上,留一部分資金給體驗與成長,而不是全部拿去購物,例如去旅行、去運動、學習或閱讀,這些往往比一件新衣服更能提升幸福感。

賺錢固然重要,但別忘了生活的初衷。當我們懂得節制慾望、珍惜當下,才能真正過「活」,而不是在無止境的奔忙裡走向「找死」。努力工作、享受生活,共勉之。

 

作者 林帝佑 
佑佑努力記/理財專欄-奇摩
2025.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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